如何办理装修消防手续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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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Rodrg
1天前
施工现场消防审批手续是住宅项目开发报建报批程序
一、对取得土地和准备开发项目打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然后到计划发展委员会申请立项。
二、凭土地出让合同到规划局规划技术处申报,有规划测绘队测绘后,取得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
。三、将总体规划方案报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审批,通过后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总体规划通过后如果一次规划分批实施,就将分期实施的详细规划和相应的单体建筑设计报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审批。
五、在四阶段审批期间,将各规费收缴部门缴费流转审批完毕,其中包括消防、建设、教育地方配套、卫生防疫、白蚁防止、绿化、人防、墙体改造、散装水泥、城建档案、工程质监等。具体手续办理如下:1、将报批的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单体图纸报当地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查,取得建筑工程消防意见书。2、到当地建设局计划财务处缴纳建设规费。3、到当地教育局计划财务处缴纳教育设施附加费。4、到当地卫生防疫站进行建设工程卫生防疫审查,缴纳卫生防疫检测费。5、与当地房管局白蚁防止所鉴定白蚁防止协议,缴纳白蚁防止费。6、按整个建设项目规划的绿化率规定专门对项目进行绿化设计,将绿化报建图送园林管理局审批。7、按当地的人防配套要求,做项目的人防规划,然后将所做的人防规划和人防工程的立项申请报当地人防办部门审批通过。8、到当地经济委员会缴纳新型墙体改造费和散装水泥费。9、到当地城建档案馆签定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协议书。10、到当地建设局质监站签定建设工程质监协议,缴纳工程质监费用。六、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到规划局规划管理处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将准备实施的所有单体建筑的施工图纸送建设局技术处和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审查通过后领取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核批准书。
八、如果投资方(项目控股方)是国有资产,建筑工程必须通过当地招投标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投标,对中标的施工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九、凭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核批准书和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到建设局建管处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十、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核价的有关资料送当地物价部门进行商品房预售核价。
十一、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预售批准文件到当地建设局开发办(或者是房管局房地产市场处)领取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十二、在项目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立项批文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到当地民政局地名管理办公室申报地名。
十三、专业管线包括:供电、自来水、燃气、电信、有线电视、路灯,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在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审查通过以后,有规划设计单位对整个项目的所有专业管线进行管线规划设计,设计成果送规划局的市政规划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将管线规划图送上述各专业部门听取各部门意见,然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规划局的有关人员召集各专业部门召开管线规划协调会,将所有专业部门的意见形成会议纪要,以防止各专业管线在具体实施中相互扯皮,管位相撞。
喵_5960
1天前
第一个手续,先说建审。按照公安部106号令规定:第13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第二个手续,等到建审意见书拿到后,要到城建档案馆进行图纸的缩微备案(需携带全套图纸及建审意见书的原件);
第三个手续,在建审意见书拿到之后,可在进行图纸缩微的同时,进行“建设工程现场消防审核”,也就是平常说的消防开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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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装修消防手续
施工现场消防审批手续是住宅项目开发报建报批程序 一、对取得土地和准备开发项目打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然后到计划发展委员会申请立项。 二、凭土地出让合同到规划局规划技术处申报,有规划测绘队测绘后,取得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 。三、将总体规划方案报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审批,通过后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总体规划通过后如果一次规划分批实施,就将分期实施的详细规划和相应的单体建筑设计报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审批。 五、在四阶段审批期间,将各规费收缴部门缴费流转审批完毕,其中包括消防、建设、教育地方配套、卫生防疫、白蚁防止、绿化、人防、墙体改造、散装水泥、城建档案、工程质监等。具体手续办理如下:1、将报批的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单体图纸报当地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查,取得建筑工程消防意见书。2、到当地建设局计划财务处缴纳建设规费。3、到当地教育局计划财务处缴纳教育设施附加费。4、到当地卫生防疫站进行建设工程卫生防疫审查,缴纳卫生防疫检测费。5、与当地房管局白蚁防止所鉴定白蚁防止协议,缴纳白蚁防止费。6、按整个建设项目规划的绿化率规定专门对项目进行绿化设计,将绿化报建图送园林管理局审批。7、按当地的人防配套要求,做项目的人防规划,然后将所做的人防规划和人防工程的立项申请报当地人防办部门审批通过。8、到当地经济委员会缴纳新型墙体改造费和散装水泥费。9、到当地城建档案馆签定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协议书。10、到当地建设局质监站签定建设工程质监协议,缴纳工程质监费用。六、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到规划局规划管理处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将准备实施的所有单体建筑的施工图纸送建设局技术处和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审查通过后领取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核批准书。 八、如果投资方(项目控股方)是国有资产,建筑工程必须通过当地招投标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投标,对中标的施工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九、凭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核批准书和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到建设局建管处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十、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核价的有关资料送当地物价部门进行商品房预售核价。 十一、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预售批准文件到当地建设局开发办(或者是房管局房地产市场处)领取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十二、在项目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立项批文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到当地民政局地名管理办公室申报地名。 十三、专业管线包括:供电、自来水、燃气、电信、有线电视、路灯,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在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审查通过以后,有规划设计单位对整个项目的所有专业管线进行管线规划设计,设计成果送规划局的市政规划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将管线规划图送上述各专业部门听取各部门意见,然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规划局的有关人员召集各专业部门召开管线规划协调会,将所有专业部门的意见形成会议纪要,以防止各专业管线在具体实施中相互扯皮,管位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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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清楚如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
你好,施工现场消防审批手续: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施工现场消防审批手续哪位清楚?
你好,施工现场消防审批手续: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